广东省消委会揭校外培训十大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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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7月16日电 (记者 许青青)16日,广东省消委会发布校外培训消费风险提示,揭露校外培训十大潜规则。

据广东省消委会介绍,近年来,广东校外培训消费矛盾增多,纠纷投诉日渐增长。据统计,2018年,广东全省消委会系统处理教育培训服务投诉10286件,占总投诉量3.76%,而2021年上半年就处理教育培训服务投诉10949件,占总投诉量6.66%%。

从大量的投诉案例中,广东省消委会提炼总结校外教育培训行业十大潜规则,提醒广大消费者防范培训消费陷阱,规避消费风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也呼吁社会各界重视相关问题,多管齐下,齐抓共管。

这十大潜规则分别是:

一、师资宣传套路深,“货不对板”差太远

部分培训机构为降低成本,找一些有教师资格证的年轻人,甚至是在校大学生,通过包装化身“特级教师”“名师”,以虚假宣传误导或者诱导消费者。

二、课程安排被隐瞒,报名容易约课难

一些线上培训机构在向消费者介绍课程时避重就轻,只提课程数量,过多渲染培训效果,淡化上课时间安排。而消费者在实际选课时,往往因为学员人数过多或机构师资力量不足,导致无法预约到适合课程。

三、储值优惠很吸引,预付学费难退还

预付式消费向来是消费纠纷和投诉的重灾区。很多消费者容易受优惠吸引,产生冲动消费,一次性缴费数千甚至数万,而当不适应授课方式或培训效果不达预期提出终止合同时,往往遭遇困境。

四、格式合同藏陷阱,霸王条款侵权益

教育培训机构在日常经营中经常以格式合同的形式与消费者达成协议。但这种格式合同却可能“暗礁”丛生,暗藏不公平不合理格式条款,如“协议一经签订,概不退款”“所有课程将在课程有效期满后自动截止,未结束的课程将自动作废”“培训期间,出现任何安全事故概不负责”等等,均涉嫌“霸王条款”。

五、约定内容随意变,服务下降难维权

出于经营原因,一些机构未事先知会消费者就将教育培训课程和学员转包给其他机构,或随意变更协议上约定的上课形式、时间、老师等内容,导致服务质量下降。

六、低价营销花样多,超长预交应谨慎

校外培训机构为了让家长早交费、多交费,绞尽脑汁使用各种价格营销手段吸引家长。一些家长经不住低价的诱导和“轰炸”,提前预交大量费用,一旦培训机构停业或申请破产,将蒙受严重经济损失。

七、口头承诺有猫腻,“白纸黑字”很重要

口头承诺是商家的惯常手法。消费者应提高维权意识,一定要与培训机构签订书面的培训合同,要求培训机构将口头承诺写进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以便日后发生消费争议时,据合同依法维权。

八、提分保过作卖点,事后结果不认账

一些培训机构为招揽生源,以“承诺保过”“提分保证”“提前学”等为营销卖点,夸大培训效果,以此吸引消费者缴费报名。而《广告法》规定,教育、培训广告不得对升学、通过考试、获得学位学历或者合格证书,或者对教育、培训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否则将面临行政处罚。

九、分期付款变贷款,退贷被动且困难

把培训贷款包装成“分期付款”,游说经济实力不足但有培训需求的消费者以“分期”形式缴纳学费,但对贷款限制性条款和风险只字不提。一旦消费者申请了贷款,钱就打到了培训机构账上,形成无人监管的资金池。等到消费者想退贷时,才发现,因涉及银行等第三方贷款单位,非常被动困难。

十、个人信息遭泄露,推销电话接不停

消费者在使用在线教育平台时,会被要求以姓名、电话等个人信息进行注册,并填写孩子的相关信息,在办理退款时也会被要求提供身份证、银行卡等个人信息。虽然平台的服务协议中一般都有“隐私制度”的相关规定,但是这些服务协议采用合同格式,条款诸多、内容冗长,多数消费者并未阅读或者只是简单浏览,或直接设置“我已阅读并同意”选项,在这些“同意”背后,个人信息就被泄露出去。(完) 【编辑:李玉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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